校舍結構及設備維修程序︰
如學校之結構(外牆、紙皮石、批盪石屎剝落或地台下陷或固定設備損毀),校方每年可向教育局呈報大修工程項目及緊急維修工程項目。
購買傢具或設備程序︰
各部門或各科若購買檯、椅或設備,部長或科主任須向校方申請及填寫『屬校申請按報價購貨表格』,交校長審批才可購買。而各部門或各科所申請購買的傢具或儀器設備,必須是該年計劃書內的財政預算中所列項目。(採購程序請參閱 【附件一】 )
校舍清潔程序︰
校舍須於每年學校假期內作大規模清潔。禮堂地板、高窗及天花光管罩等;由校務處按照保良局所訂報價程序指引進行報價,而報價單須交校長審批。
各層課室、走廊及特別室則由校務處與工友領班統籌訂購清潔用品,各工友於假期內分工處理。
消防系統維修程序︰
消防系統的維修及保養均交由承建商處理,而每年應預約承建商作整體檢查。
【附件一】
保良局財務部提示屬校填寫「屬校申請按報價購貨表格」需注意以下事項︰
1)
獲邀請報價不足(只有一間回覆價錢)。屬校應再嘗試尋找適當的供應商邀請報價。
a) 根據保良局指引,採購安排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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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,000元以上至30,000元 (邀請最少兩份口頭報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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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,000元以上至50,000元 (邀請最少兩份書面報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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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,000元以上至200,000元 (邀請最少五份書面報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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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,000元以上 (邀請最少五名供應商投標)
b) 十萬元以下工程的選取承商模式及承商數量要求。跟據保良局 31-3-2016
發出修訂文件指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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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,000元以上至10,000元 (邀請最少兩份口頭報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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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,000元以上至50,000元 (邀請最少兩份書面報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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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,000元以上至100,000元 (邀請最少五份書面報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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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,000元以上 (邀請最少五名供應商投標)
2)
單一報價屬於邀請報價不足。因此考慮是否採用單一報價的方式進行採購,一般可歸納以下四個情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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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證據顯示所物及服務只由一供應商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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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與保護權或與技術問題有關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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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服務須由公用事業機構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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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或專門設備需要維修,而設備供應商憑藉設備保證書有提供維修服務的獨有權利
3)
沒有接納出價最低供應商之原因應要充足(如:公司未能乎合行程要求),學校不應記錄接納高價的原因(如:最低價公司去年表現未如理想/多一個考察活動/行程豐富...等)。
如對採購報價程序有疑問,可與校務處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