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權益
凡曾在保良局朱敬文中學或(前名為保良局朱敬文職業先修中學)(以下稱為母校)之畢業生可申請成為本會之
會員。所有會員入會必須填交申請表格一份,並繳交適當會費後,獲得本會幹事會批准,才可成為本會會員,
而會費每年皆由幹事會批准。
本會會員之權利及義務如下:
會員得行使下列權利 (凡未滿十八歲之會員,第一及第二點之權利除外):
- 幹事之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
- 向會員大會之提案權及表決權。
- 向會員大會之發言權。
- 本會設施之使用權。
- 本會所舉辦各項活動之參與權。
會員應盡下列義務
- 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- 擔任本會所推舉或指派之職務。
- 繳付適當會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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